苏州工商注册I苏州公司注销I流程I服务满意100%
运城工商服务 / 运城财税服务 / 运城资质审批 /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17651270930
0512-65983304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活动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4-10-21 09:37:02 阅读量:1706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的具体流程如下:


  1. 1.自行申报

    • ○ 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通常包括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经营额、所得额为预估数。

  2. 2.典型调查

    • ○ 主管税务机关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 5% 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3. 3.核定定额

    • ○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采取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核定方法包括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等。

  4. 4.定额公示

    • ○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地点、范围、形式应当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5. 5.上级核准

    • ○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公示意见结果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况报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填制《核定定额通知书》。

  6. 6.下达定额

    • ○ 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

  7. 7.公布定额

    • ○ 主管税务机关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布。


在整个定额执行期内,个体工商户需按照核定的定额缴纳税款。如果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与定额差异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定额。苏州注册公司,苏州代办营业执照,苏州工商注册,苏州代理公司注册,苏州代理记账公司